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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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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7-12月捐贈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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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05-03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423

一、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辦理。

二、為現金捐贈:

  1. 金額NT$343,000元捐贈者為有限責任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消費合作社,用途於捐贈以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之用。
  2. 金額NT$100,000元捐贈者為政光中醫診所,用途於捐贈以收容人醫療照護及生活補助之用。
  3. 金額NT$72,000元捐贈者為高雄市大發扶輪社,用途於捐贈以收容人子女獎助學金。

三、為物品捐贈:

  1. 物品為無限麥克風、耳掛式麥克風、擴音機各1捐贈者為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-高雄分會,
    用途於捐贈以收容人嬰幼兒衛生教育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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