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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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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申請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12-25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4615

  為使監獄透明化,讓社會團體暨民眾認識收容人教化藝文技訓成果,及為研究學術或有正當理由請求參觀監獄者,均須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7條有關參觀之規定提出申請,填具下方附件參觀申請表,經許可者,須遵守相關之規定,始得入本監參訪。

  如符上述規定提出申請者,請填寫附件申請表,並留下聯絡方式,選擇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監kswmail@mail.moj.gov.tw電子信箱,或傳真07-7923728方式送交申請表,本監將由專人通知審核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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